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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高鐵用於軍事用途」這一點,所謂的「軍事用途」是相當奇怪的說法。如果是對外戰爭而戰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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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高鐵用於軍事用途」這一點,所謂的「軍事用途」是相當奇怪的說法。如果是對外戰爭而戰場又在境內,則敵軍戰術一定會包括長距離攻擊,例如戰機或導彈。這時候任何一個指揮官都不會用高鐵運兵的,因為列車會成為活靶;又或敵軍會先炸掉信號系統,讓列車都開不動。只有一個情況是要在境內緊急用兵而又會用高鐵的,就是對付沒有戰機或導彈的「敵人」;而在境內沒有戰機或導彈卻又要軍隊對付的「敵人」,就只有民變。

所以,不要再說「高鐵用於軍事用途」了,應該說「高鐵用於鎮壓民變」(suppressing revolt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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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有些東西沒有「劃出腸」,現在補充一下:

1) 有朋友問及制空權的問題。我會假設如果地面戰已經在境內發生,則代表解放軍已經失去了制空權。要是沒有地面戰在境內發生,快速運兵的必要性又講不過去。反過來說,如果有制空權,用飛機運兵好了,安排軍隊自己的飛機總比徵用民用的列車要快。所以我以為制空權的問題已不用討論。

2) 高鐵的重點在於快速,所以我只討論需以時速300公里快速用客車運士兵的情景,而不是好像二次大戰運大炮的那種情景。我絕不否定鐵路本身的軍事價值,但現在的問題不是普鐵,而是高鐵。所以我才會說「炸信號系統」,因為雖然炸了之後列車可以繼續走,但快不起來,也就變成普鐵了。很多朋友要和我討論普鐵在戰爭中的運作和作戰方式,但我們明明在討論高鐵,實在叫我不明所以。

3) 我最後的一句不是要否定鎮壓民變是一種軍事用途,而是說在眾多軍事用途當中只有鎮壓民變要用到高鐵(常規作戰如果用得上鐵路,也是普鐵而不是高鐵),所以說「軍事用途」是(刻意的)含糊其詞。就好像是你去法國餐廳當然是吃法國菜,你卻說要去「吃食物」,法國菜當然是一種食物,但常人也會問你為什麼不直接說法國菜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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